暑期社会实践“河小禹”
文创作品大赛通知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切实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,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,不断提高全校青年学生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认识度和参与度,推进幸福河湖建设,我校决定开展2023 年taptap点点登陆暑期社会实践“河小禹”文创作品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摄影与电影技术学院 谢晓冉 摄
一、活动主题
保护母亲河,有我“河小禹”
二、活动时间
2023年8月27日-2023年10月7日
华光在线组稿截稿日期:
2023年10月1日
收稿邮箱:
3088083424@qq.com
三、参加人员
taptap点点登陆全体在校学生
四、活动内容
1、优秀短视频(含动漫)
各参赛团队、个人依托抖音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,通过视频(含动漫)及时分享“河小禹”实践活动精彩故事、记录典型事迹、秀拍美丽河湖等,可通过抖音平台带#华光“河小禹”在行动#话题进行推送,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。
评选要求:
A.内容要求:不限体裁,主要以分享实践活动精彩故事、记录典型事迹、秀拍美丽河湖等内容为主,时长 3~5 分钟,横竖屏皆宜,有旁白需配字幕;
B.格式要求:视频格式为高清 MP4;
C.制作要求:采用手机或电脑软件均可;剪辑后严禁带有任何软件的水印 LOGO;短视频命名为:“1、河小禹短视频-学院-姓名-联系方式”,并将视频和链接发送至邮箱649724273@qq.com。
2、优秀绘画作品
评选要求:
A.绘画内容以“保护母亲河,有我‘河小禹’”为主题;作品要求反映绿水青山、人水和谐、幸福河湖等精彩创意和动人画面。
B.作品要求:风格不限,最终获奖作品需提交作品原件。为便于展示,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,避免使用易折断、破损的纸张;参评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,并对其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。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纠纷的,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或集体承担;报名参评作品需先提交电子照片(图像完整清晰,JPG 格式,容量不超过 3M),命名为:“2、河小禹绘画作品-学院-姓名-联系方式”,发送至邮箱649724273@qq.com;
C.作品评选:将组织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,确认最终获奖作品后,相应个人或集体需提交作品原件至校团委办公室。
3、优秀书法作品
评选要求:
A.书法内容以“河湖长制”、“绿水青山”、“幸福河湖”、“保护母亲河”等为主题;
B.作品要求:风格不限,最终获奖作品需提交作品原件。为便于展示,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,避免使用易折断、破损的纸张;参评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,并对其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。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纠纷的,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或集体承担;报名参评作品需先提交电子照片(图像完整清晰,JPG 格式,容量不超过 3M),命名为:“3、河小禹书法作品-学院-姓名-联系方式”,发送至邮箱649724273@qq.com。
4、优秀摄影作品
评选要求:
A.以“水清、河畅、岸绿、景美、人和”、“幸福河湖”、“保护母亲河”等为主题;
B.作品要求:每实践队参评作品不超过 3 幅,黑白彩色均可。大小 5M,JPG 格式;体裁与风格不限,不接受组照,接受手机、相机、无人机拍摄的作品;举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、展览和出版中使用所有入展作品和入选作品,不再支付稿酬;举办方不承担因参评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;凡不符合参评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举办方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取消其评选资格。参评摄影作品命名为:“4、河小禹摄影作品-学院-姓名-联系方式”,发送至邮箱 649724273@qq.com。
五、奖项设置
每个赛项均设:
一等奖2名,奖金 500 元/组;
二等奖3名,奖金 300 元/组;
三等奖5名,奖金 200 元/组;
优秀奖7名,奖金 100 元/组。
编辑|华光在线
初审|华光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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